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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佛山商品房认购书纠纷 拒绝网签咨询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103人看过举报


买有抵押的商品房,网签时间不能确定能拒绝签正式合同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果商品房有抵押的话,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涂销抵押的时间,因为涂销抵押后才能顺利办理网签,购房人的权益才有保障。如果开发商不愿意书面承诺网签时间,则购房人权益可能受重大侵害,交了钱拿不到房,即使签了认购书,也有权利拒绝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下面这个案件中,虽然认购书约定签订认购书后15天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购房人担心开发商一直无法涂销抵押,钱会打水漂,开发商又拒绝书面承诺涂销抵押时间,于是拒绝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起诉购房人违约要求没收定金。法院审理后认为购房人的担心很有道理,认定双方属于无法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判决定金退还。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兆某公司是否应向康买家退还定金3万元。对此,本院分析如下:根据双方签订的《认购书》约定,双方应在签署认购书后15日内即20211010日前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认购书》约定乙方应在甲方办理完毕抵押登记解除手续并可网签买卖合同时,按甲方的通知前来办理买卖合同网签等相关手续,具体网签时间以甲方另行通知为准。即《认购书》未约定办理网签的具体时间。由于购房人的合同目的是取得涉案房屋的权属,而办理网签手续系取得房屋权属的必经程序,康买家对网签时间予以关注属于合理范畴。兆某公司在2021107日的微信聊天中明确目前成交的价格低于备案价,政府是半年或者一年给开发商调整一次,调整后就可以安排网签,半年或者一年调一次(备案价)”,由于有关备案价的问题在《认购书》中并未作出约定,兆某公司在签订《认购书》后提出备案价对网签时间产生影响,该事由已超出康买家签订《认购书》时对网签时间乃至整个交易完成时间的合理预期。在双方无法就该问题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情况下,康买家不同意依约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一般购房人对交易安全及风险的合理考虑范畴。因此,双方未在20211010日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非康买家的违约行为导致。院认定兆某公司应退还康买家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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