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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委托的鉴定公司收费太贵能自己找鉴定公司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 |729人看过举报


法院委托的鉴定公司收费太贵能自己找鉴定公司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能,法院不会采纳自己找的鉴定公司做出的鉴定报告。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收楼后发现房屋墙壁有裂缝,认为房屋工程质量不合格,于是申请工程质量鉴定,但法院摇珠确定的鉴定公司收费18,且鉴定出来工程没有严重质量问题。原告认为费用太贵不缴纳,自己去找了鉴定公司,收费9780元,鉴定出来房屋是一般损坏房。最终法院不采纳原告自己委托的鉴定报告,且两笔鉴定费都要原告自己承担,可谓是损失惨重。

判决书节选:

关于鉴定的问题。在合某公司作出案涉鉴定报告后,赵某对该鉴定报告提出异议,合某公司已就赵某的异议作出回复称“……据现场检查,并未发现负一楼主梁出现裂缝的情况,可能是抹灰裂缝。……赵某所提及的构件,均满足《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1984】第678)3.1.1.2承重构件:梁、柱、墙、板、屋架平直牢固,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的要求。”故赵某上诉认为案涉鉴定报告中未对梁构件钢筋配置以及板构件钢筋配置、地梁裂缝等问题作审查、案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均缺乏理据,本院不予采纳。至于鉴定费的问题,合某公司已表示其司系根据委托事项内容作出报价,其司收费并没有违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其省司法鉴定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要求,该通知上的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鉴定项目;而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再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粤府办[2015]42号文等有关文件,房屋检测和鉴定类收费不进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本案鉴定属于房屋司法鉴定类,目前行业收费没有这方面的明确标准。其司根据多年累积的司法鉴定工作经验,并充分考虑该类鉴定工作难度、地域成本、时间成本、人工成本等综合测算,参考业内的收费情况,制订本公司该类纠纷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并在其司接待处公示,对同地区该类司法鉴定均按这个标准收费。

本院认为,现赵某在201985日缴付案涉鉴定费用18000,应视为其同意该收费标准,且合某公司已就案涉鉴定费用的收费依据作出合理的解释,故对赵某主张鉴定收费无依据的上诉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关于鉴定费用的负担问题,因赵某自行委托广东华某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对案涉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该鉴定结论与一审法院经摇珠选定的合某公司出具的报告结论不同,一审法院对于赵某自行委托广东华某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不予采信,并认定因此产生的鉴定费用9780元由赵某自行承担,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此外,关于房屋安全鉴定的费用18000,鉴定结论亦不支持赵某关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主张,故相关鉴定费用亦应由赵某自行承担。赵某上诉请求云某公司承担上述两笔鉴定费用,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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