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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什么是继承法中的转继承?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107人看过举报


什么是继承法中的转继承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实践中,被继承人去世的当时,继承就发生了。但等到真正分割遗产,特别是房产的时候,可能已经过了10多年,间隔时间比较长,这时候可能某继承人也已经去世了。这种情况下,不是说继承人去世了就不分遗产了,而是他可以继承的份额,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这就是转继承。如下面这个案件,爷爷奶奶去世后,继承人直接关于继承起了纠纷,打起了官司,期间继承人四女儿去世了,本应该由四女儿继承的份额,就由四女儿的丈夫和子女来继承了,这就是转继承。

判决书节选:

关于各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的问题。被继承人刘父毕母生前无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故对于被继承人刘父毕母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刘大女刘二儿刘三女刘四女依法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刘四女晚于被继承人刘父毕母去世,其可继承的财产份额由其配偶黄四女婿、儿子黄大四孙黄小四孙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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