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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建的宅基地房,超出证面积的,继承官司法院处理吗?(宅基地纠纷第121讲)

2026-03-03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6年03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45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现在2026年,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也可以判决分割房屋使用权了,只是不能分割房屋所有权。曾经有一段时间(大约是2020-2022年),部分法官对没有宅基地证,没有合法报建的房屋,不进行实体处理,无论是离婚分割、遗产继承、买卖赠与都不处理。然后又有一段时间(大约是2022-2024年),又开始处理离婚、继承、分家析产等宅基地房纠纷,但买卖合建涉嫌违建的不处理。但法院这种处理方法只是阶段性的,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得到改正了,基本上所有的宅基地房案件,即使涉嫌违建,法院也会进行实体判决处理了,大家可以放心起诉了。如下面这个2022年的宅基地房继承案件,法院就认定五儿子出资加建了父母的宅基地房,而且一直与父母住在一起,属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判决宅基地纠纷二层(本来就是五儿子建的)归五儿子,第一层由其他4个子女各继承四分之一,超出证载面积的第2层半,就不处理。

判决书节选:

    关于梁五儿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以及应否多分的问题。被继承人梁父夫妇生前与梁五儿居住在同一房屋内,梁五儿对被继承人照顾较多,且梁五儿出资对案涉2号房屋第二层及以上层数进行修建,虽然该行为不足以认定其享有物权,但亦可以认定是其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的表现形式;在案证据足以证明梁五儿对被继承人梁父夫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其应多分得遗产份额。综合案件实际情况,本院确定案涉2号房屋第二层由梁五儿继承,第一层由梁二儿梁四儿梁大女梁三女各继承四分之一;对于案涉2号房屋第二层半,不属于白云江字第X号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号载明的权属范围,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非本案继承纠纷调处范围,梁五儿要求对该房屋第二层半进行处理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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