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屋已经拆除重建了,还能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了,交易的标的已经灭失了。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购买买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后,立即拆旧建新了。后房屋因征地拆迁被拆除,卖家以买家购房款未付完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就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本案应审查的问题是:许卖家与黄买家之间存在的房屋买卖关系应否解除。本院分析如下:许卖家主张,其与黄买家于2008年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总房价款为35万元,但黄买家仅支付了21万元购房款。且原房屋已被拆除重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故许卖家与黄买家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已经不存在。对此本院认为,许卖家对其与黄买家之间曾订立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房屋已交付黄买家占有使用的事实不持异议,故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实际已经履行完毕。本院认定双方之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黄买家购买了涉案房屋后,将涉案房屋已全部拆除重建,涉案房屋实际已经灭失。在此情形下,许卖家反悔,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既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不具有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