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解答:法律上并没有个体户升级成为公司这个说法,法律上就是个体户注销,合同的权利义务由新成立的公司继续承担,应当各负各的债务。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个体户注销前的债务,由个体户经营者个人承担,公司不用承担。
案件介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餐饮公司和原先的面馆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后者属于个体工商户,而前者是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工商登记载明了面馆变更为餐饮公司,但这实际上包含两个程序,即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程序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新设登记程序。在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其原先的债权和债务均应当由个体工商户原先的经营者陈某个人承担。因此,原告仅凭工商变更登记要求被告餐饮公司承担之前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并无依据。综上,法院最终仅判决支持原告要求陈某支付借款本息的诉讼请求,驳回了原告对餐饮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