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原告与被投诉的处理意见有利害关系,就可以起诉。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原告投诉违建后,城管回复不属于违建,原告有起诉的权利。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区、县级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职责分工查处违法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查处街道、镇辖区范围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违法建设。”被告越某区城管执法局具有查处其管辖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法定职责。被告对原告的投诉作出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告位于东某苑小区的车位出入口与其投诉的涉嫌违法建设相邻,原告与被诉处理意见有利害关系。被告关于被诉处理意见不可诉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