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用工中,用人单位遇劳动者违纪违规且矛盾无法调和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常见选择,但操作不当易被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李某与恒信人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2023年6月),约定李某从事物流收派及司机工作,明确劳动者严重违纪时,公司可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合同履行期间,李某曾有未穿工服、代刷考勤、辱骂主管等行为,恒信公司仅作扣分处罚,未解除合同。2022年10月,李某因未及时上交营业款被停工,后发现无法正常考勤。当月,恒信公司先出具离职证明,后又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仅以“李某无故旷工3天以上”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李某申请劳动仲裁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庭审中,恒信公司补充李某还存在未及时上交营业款、辱骂主管等其他多项违纪行为,主张即便不考虑旷工也有权解除,但法院未支持,判决其支付赔偿金。
法院判决:解除理由只能以通知为准
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以向劳动者发出的解除通知内容为依据。企业需在通知中明确解除依据和事由,通知发出后即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本案中,恒信公司的解除通知仅载明“旷工3天以上”,法院仅审查该事实,庭审中补充的其他违纪事由不予支持。同时,恒信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旷工事实(考勤表无李某签字,无复工通知记录),因举证不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风险提示
结合本案及司法实践,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务必注意以下3点:
1.解除事由要明确,载入通知。需将解除依据(如规章制度条款)、具体违纪事实(如旷工天数、违规细节)清晰写在解除通知书中,后续补充事由无效。
2.举证责任要落实,留存证据。旷工、违纪等事由需留存完整证据,如签字考勤、违规影像、复工通知、规章制度公示记录等,避免举证不能。
3.解除程序要合规,恪守诚信。严格按规章制度和法律程序执行(如通知工会),解除通知发出后不得随意变更补充理由,避免违背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