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李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终获杭州市某公安局撤案,同时解除了取保候审措施。辩护工作获得了成功。
2020年9月2日,该案当事人李某于被刑拘,因夫妇共同涉案,适用30天的刑拘期间,在争取报捕前申请取保无果后,准备在审查批捕阶段争取检察院不批捕。终于在2020年9月30日,争取到检察院不批捕,当事人当晚被公安机关取保。
在取保期间,积极指导当事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千方百计筹集了部分资金,并制定了还款计划,最终取得了债权人的谅解,并签订协议。辩护人以此与公安机关进行多次沟通,并充分阐述了案件的和解并达成了相关协议已经消除了社会危害性,并且修补了被损失的社会关系。提出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明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的意见,建议公安机关撤案。
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对本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当事人十分高兴,感谢公安机关人性化办案,感谢律师的艰苦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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