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马XX在四川某有限公司承包的项目施工时受伤,被认定为九级工伤。2023 年 8 月 2 日,三方签订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约定某公司支付马XX 70640 元,于 2023 年 8 月 4 日付清。某公司未履约,2024 年 1 月 4 日双方又签协议书,约定马XX放弃对某公司的赔偿请求。
马XX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支付 70640 元及利息、律师费 5000 元。某公司以 2024 年 1 月 4 日的协议书为由拒绝支付。
法院审理认为,2024 年 1 月 4 日的协议书非格式合同,但该协议免除某公司赔偿义务,显失公平。最终判决某公司向马XX支付赔偿款 70640 元及相应利息、律师费 5000 元,驳回马XX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某公司承担。
该判决书的案号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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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汪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