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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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诉杨某、刘某机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者:汪毅律师 时间:2025年08月16日 9089人看过 举报

2025-08-16

律师观点分析

我方代表原告刘某,原告刘某与被告杨某、刘某机(夫妻关系)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该案于 2025 年 1 月 2 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二被告多个账户。

原告诉称,杨某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7 月 1 日分别向其借款 10 万元、24 万元,均以现金交付,杨某出具借条,后被告还款 5 万元,剩余 29 万元及利息未还,故请求判令二被告归还本金 29 万元及相应利息(以 5 万元和 24 万元为基数,分段按年利率 24% 和一年期 LPR4 倍计算),并承担诉讼费用。

二被告辩称借款及借条属实,但金额含利息,且未实际收到借款,请求驳回原告诉求。

法院经审理,采信原告提交的身份证明、借条、银行交易明细、婚姻登记证明等证据,认定原被告存在合法借贷关系,二被告系夫妻。针对争议焦点,法院认为原告取现记录与借条等可证实借款本金 34 万元,被告已还 5 万元,尚欠 29 万元;刘某机的还款行为及借款用途表明该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法院判决二被告于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29 万元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相关费用 4795 元由二被告负担。如不服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判决书生效后,义务人需按期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汪毅,资深律师,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毕业,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3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
1510120********33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