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文某与罗某某此前有过合作关系,因为修建公路需要挖机,双方达成口头租赁协议,约定由罗某某租赁文某的挖机,双方经过结算罗某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全部租赁费用,但是至今尚未履行,文某多次催促无果,聘请刘龙律师代为提起诉讼。
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双方之间租赁关系真实存在,罗某某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所以无力支付该笔费用,法院当天作出判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租金。
律师点评:租赁合同的关键点在于留存结算证据,确认租赁关系,法院具有法律效力,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门槛,催促无果可以起诉至法院最后强制执行
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