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19年6月份,死者受被告雇佣从事水泥搅拌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不甚被掉水泥的车辆掉落下来砸中头部死亡,死者家属及雇主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依法诉至人民法院。
在代理人刘龙律师的努力下,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
一、被告魏某某、蒙某某、龙某某自愿支付原告王某某、王某因蒙某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480000元。
二、人员被告魏某某、蒙某某、龙某某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履行任何一期支付义务,原告王某某、王某则有权利根据本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全部赔偿款。
该案件最终采取城乡统一赔偿标准,不再区分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为丹寨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改制以来第一例统一赔偿案件具有典型及教育性意义。
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