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告知原告将借款转入指定第三人账户,双方虽有聊天记录,但因关系较好未签订书面协议,后被告到期未还款,原告多次讨要无果,找到律师团队。律师团队审查资料后,认为未签协议转入第三人账户风险较大,遂建议当事人先与被告确认借款事实。后原告经多次与被告协商,被告签下还款承诺书,确认了代收款项事实,并承诺支付因追偿款项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律师点评:
拿到还款承诺书后,被告仍未还款,律师团队代理原告起诉,目前案件已胜诉,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全部款项,并支付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
律师建议:
实践中借款务必要于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或由借款出具借条,借条应对款项收付情况作出明确说明,并约定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费用的承担。如此,一旦借款人逾期归还款项,起诉追偿款项将为出借人节省大笔的维权费用,降低风险。
王建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