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建坤律师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82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详情
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采购货物,原告按照被告要求发货,被告在原告发货后,每月与原告进行对账,按约支付了几个月的货款,后被告拖欠原告三个月货款未予支付。原告多次催款未果。
二、律师点评
本案关键在于原告与被告未签订合同,证明买卖关系需要梳理全部聊天记录,好在原告每月与被告通过微信对账,确认了货款金额,且原告发货后都会将快递单发送给被告。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了原告的聊天记录,并将对账记录、发货记录均作为证据提交,顺利帮助原告取得案件胜诉,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三、律师建议
网络普及以后,通过网络订立合同越来越常见,但有时双方不见面就进行交易存在很大风险,所以大家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应当注意:
交易之前保留交易对手的身份信息,出现纠纷方便不少。
对于合同关系的建立、履行、解除等情况必须保留好证据。比如本案为买卖合同关系,就一定要保留好对方的下单记录、发货记录。
对于长期、陆续的交易关系,一定要及时与对方对账,避免交易资料过多,难以梳理交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