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丹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02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分析—本案胜诉要点
本案案由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审理的是合同有效性,不涉及司法范畴,不审理侵权,转让和受让行为依据公司法和合同法,并遵守公司章程,不受到《民法典》婚姻编等法律规范的调整。本案涉及的数个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具有独立性,合同主体具有相对性,该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应当按照协议自身的内容,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以及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加以认定。
股权转让的行为是商事行为,判断其合法性的依据应该先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七十一条系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即股权转让的程序和内容只要符合该规定即可认定为有效。本案中公司已召开股东会,并形成有效决议同意数次股权转让,且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并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东也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帮助公司支付到期债务,解决资金问题,并未损害原告的利益。且本案数次股权转让均是在原告知晓的情况下,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恶意串通、转移财产、损害李敏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故原告确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主张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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