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张某至苏州A公司工作,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0元,工作岗位为电气工程师。2024年8月30日,A公司突然告知张某不要去上班了。且A公司拖欠张某工资3万元,经张某多次催讨,A公司一直未支付。张某对公司拖欠工资一事非常恼火,遂咨询至承办律师处。经沟通,律师发现A公司还存在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法的情形。张某遂委托承办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向A公司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辞退经济赔偿金、工资等。 判决结果: 本案申请劳动仲裁时被劳动仲裁委员会以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辞退经济赔偿金、工资等。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冻结A公司银行账户里相应的金额。后,双方达成调解,A公司当天一次性支付张某60000元后张某申请撤诉。 律师点评: 本案中的用人单位严重缺乏法律意识,其没有任何理由就单方辞退员工,属于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经济赔偿金;且还存在拖欠员工工资一直不付的情形,这就激化了公司与员工的矛盾。导致张某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此时公司就需要承担所有违法的代价,即除了应付张某的工资外,还需要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未休年休假的双倍工资。在此,承办律师提醒广大的劳动者,在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也提请广大的用人单位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合法经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