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燕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3914001040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企业在用工过程中被认定为逆向派遣(即反向派遣)的法律风险。

发布者:徐燕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28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10月,郭某入职广州某公司并签订了劳动合同。2020年11月,双方解除劳动合同,郭某随后就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继续在广州某公司工作。广州某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将郭某派遣至广州某公司工作。 2020年11月,郭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后郭某与广州某公司因工伤发生争议。案件仲裁后,郭某又起诉至法院,法院最后根据调查的情况,认为广州公司先与郭某签订劳动合同后又解除,随后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继续在广州公司工作,工作内容不变。虽然广州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也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但是劳务派遣公司并未对郭某进行实际管理,缺乏成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其实质是借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来逃避法律责任的假派遣。最后法院认定广州公司实际为用人单位,承担对郭某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企业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正确理解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谨防被认定假派遣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徐燕律师 已认证
  • 13914001040
  •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采纳

    6次 (优于88.3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5144分 (优于96.9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5篇 (优于97.01%的律师)

版权所有:徐燕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0110 昨日访问量:7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