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赵云涛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636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通州区法院一房二卖无效案例
徐某购买龚某名下的房屋,支付首付款后搬入了新房。一年后,王某突然出现,称其购买了龚某的房子,并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徐某认为龚某与王某恶意串通,一房二买,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将二人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被告龚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09年,徐某以40万元购买龚某名下的房屋,并交纳了首付款七万余元,龚某将房屋交付给徐某居住。之后,徐某无法联系到龚某,也无法交纳剩余房款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10年4月龚某又以8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王某,并约定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龚某在一个月内清除房屋内的住户。而王某则声称共支付给龚某房款110万。经法院调查,2010年4月涉案房屋的价格应在130万元左右。由于徐某一直在房屋中居住,2011年王某起诉徐某要求腾退房屋,然而在这起纠纷中王某却称购房款为25万元。由此,法院认为王某与龚某之间的房屋买卖价格混乱且均远低于市场价,并且王某称到房屋中看过房,但徐某在房屋中居住并没有见过王某。因此,龚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恶意串通的一房二卖,损害了徐某利益。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龚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协助徐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北京房产专业律师点评:由于后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办理过户,且并非善意购买,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通州区法院一房二卖无效案例
徐某购买龚某名下的房屋,支付首付款后搬入了新房。一年后,王某突然出现,称其购买了龚某的房子,并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徐某认为龚某与王某恶意串通,一房二买,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将二人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被告龚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09年,徐某以40万元购买龚某名下的房屋,并交纳了首付款七万余元,龚某将房屋交付给徐某居住。之后,徐某无法联系到龚某,也无法交纳剩余房款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10年4月龚某又以8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王某,并约定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龚某在一个月内清除房屋内的住户。而王某则声称共支付给龚某房款110万。经法院调查,2010年4月涉案房屋的价格应在130万元左右。由于徐某一直在房屋中居住,2011年王某起诉徐某要求腾退房屋,然而在这起纠纷中王某却称购房款为25万元。由此,法院认为王某与龚某之间的房屋买卖价格混乱且均远低于市场价,并且王某称到房屋中看过房,但徐某在房屋中居住并没有见过王某。因此,龚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恶意串通的一房二卖,损害了徐某利益。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龚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协助徐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北京房产专业律师点评:由于后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办理过户,且并非善意购买,依法应当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