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在农产品批发零售行业中,赊销模式较为常见,但“货给了、款难回”的问题长期困扰着广大中小商户。尤其对于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者而言,异地客户拖欠货款现象频发,催款难、诉讼成本高、证据意识薄弱等问题使许多商户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如何有效固定债权凭证、合理主张资金占用损失,成为商户维权的重要课题。
近日,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李世琦律师代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北京市某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货款本金及自催款之日起计算的利息,成功为水果批发商追回欠款28.6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小微商户的合法债权,为同类赊销纠纷提供了清晰的法律维权范本。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俞某系夫妻关系,二人长期在北京某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水果批发生意,租赁库房从事脐橙、火龙果等水果的销售。2019年9月,被告席某、于某向二人采购一批脐橙和火龙果,但以资金紧张为由未当场支付货款。同日,二被告共同向原告俞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今欠北京新发地俞明祥货款286015元”,并签名捺印。原告方依约将全部水果交付被告,但此后二被告迟迟未付欠款。原告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催讨,被告席某虽口头认可但始终未履行,被告于某则对利息提出异议。无奈之下,原告委托李世琦律师提起诉讼。
律师办案
李世琦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证据链条,紧扣债权凭证有效性与资金占用损失主张两大核心,精准制定诉讼策略:
1. 夯实欠款事实,锁定共同还款责任
律师指导当事人完整保存《欠条》原件,并补充提交了市场库房租赁协议、催款通话记录等证据,形成闭合证据链,证明原告夫妻系合法经营者、二被告共同购买并出具欠条的事实。庭审中,二被告均对欠款金额无异议,法院据此认定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二被告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 依法主张资金占用利息,争取最大权益
针对双方未约定付款期限及逾期利率的问题,律师依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张自欠条出具之日起算资金占用利息。法院虽未支持从欠条出具当日计息,但采纳了“催款之日视为履行期限届满”的裁判规则,判决自原告最后一次催款日(2021年4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资金占用补偿。
3. 高效推进诉讼程序,迫使被告履行
鉴于被告席某虽承认欠款但消极支付,被告于某以“不认可利息”为由拖延,律师积极推动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开庭,并在庭审中充分论证利息主张的合法性。最终二被告未再上诉,判决生效后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当事人顺利收回全部欠款及利息。
案件结果
北京市某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李世琦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
1、被告席某、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李某、俞某支付货款286015元;
2、同时支付以286015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9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案件受理费2972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判决生效后,原告已通过法律途径成功收回全部款项。
小结
本案通过司法裁判明确了无书面买卖合同、无约定付款期限情形下债权人维权路径,确立了“催款之日视为履行期限届满、自此起算资金占用利息”的裁判规则,对广大农产品批发商户、小微经营者规范赊销行为、留存债权凭证、合理主张利息损失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李世琦律师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凭借对买卖合同纠纷的精准把握、对证据细节的严谨梳理,成功为水果批发商追回拖欠多年的货款,彰显了声驰律师事务所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债权追偿领域的专业实力。声驰律所将持续聚焦中小商户维权痛点,以专业法律服务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法律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律师简介
李世琦律师,声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朝阳区律协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INSOL中国会员,曾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在公司日常运营合规方面具有扎实功底,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在公司设立与合并、并购与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常年法律顾问、诉讼与仲裁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备注】本案为真实司法案例,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及相关主体信息,当事人姓名、涉事公司、股东名称、董事姓名、具体法院案号等信息均已采用化名处理。
李世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