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韩续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2924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案情:1998年,陈某将自己拥有的一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以5万元的价格卖予张某,双方在村委会签订了买卖协议,并由村委会加盖了公章。1999年,张某将户口迁致该村。2005年,因房屋老化严重,张某到村委会及镇政府申请翻建,镇政府及村委会批准了张某的翻建申请。
2011年9月,张某突然收到海淀法院的民事传票,得知自己已被陈某诉致法院,要求认定买卖无效、腾空房屋并返还陈某。此事如晴天霹雳一般打乱了张某一家的正常生活,如果买卖被认定无效,张某一家便无处居住了。
韩续律师处理方案:韩续律师接受张某委托后,详细询问了张某买卖宅基地的细节、镇政府村委会的批准手续以及10数年来家庭成员户口的变动情况等,经过充分的准备代理张某出庭应诉,经过开庭审理激烈的辩论,最终陈某自知胜诉无望撤回了起诉。张某一家又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韩续律师详解案件:在北京,宅基地买卖多发生于非农户购买农户的宅基地。经过数年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受利益驱使,出卖方想通过法院认定当初的买卖协议无效,从而收回已出卖的宅基地。
《北京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关于农村房屋买卖部分)》中虽已确立了宅基地的买卖,以无效为原则,以有效为例外。但本案中张某的情形符合“诉讼时买受人已将户口迁入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的规定,最终通过律师的努力,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案情:1998年,陈某将自己拥有的一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以5万元的价格卖予张某,双方在村委会签订了买卖协议,并由村委会加盖了公章。1999年,张某将户口迁致该村。2005年,因房屋老化严重,张某到村委会及镇政府申请翻建,镇政府及村委会批准了张某的翻建申请。
2011年9月,张某突然收到海淀法院的民事传票,得知自己已被陈某诉致法院,要求认定买卖无效、腾空房屋并返还陈某。此事如晴天霹雳一般打乱了张某一家的正常生活,如果买卖被认定无效,张某一家便无处居住了。
韩续律师处理方案:韩续律师接受张某委托后,详细询问了张某买卖宅基地的细节、镇政府村委会的批准手续以及10数年来家庭成员户口的变动情况等,经过充分的准备代理张某出庭应诉,经过开庭审理激烈的辩论,最终陈某自知胜诉无望撤回了起诉。张某一家又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韩续律师详解案件:在北京,宅基地买卖多发生于非农户购买农户的宅基地。经过数年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受利益驱使,出卖方想通过法院认定当初的买卖协议无效,从而收回已出卖的宅基地。
《北京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关于农村房屋买卖部分)》中虽已确立了宅基地的买卖,以无效为原则,以有效为例外。但本案中张某的情形符合“诉讼时买受人已将户口迁入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的规定,最终通过律师的努力,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