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怎么做?不请律师照样打好官司系列五
多数当事人一听到“开庭”两个字,就瞬间呼吸加快焦虑困惑。觉得法庭威严庄重、法官严肃严明、程序复杂繁琐,生怕自己说错话、做错事,白白输掉官司。
其实对于民事纠纷、小额诉讼、简单劳资、借贷、邻里纠纷等案件,普通人完全可以自己出庭应诉,不用请律师。本文一文讲清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如何做,坦然镇定应对诉讼。
一、核对传票,确定开庭方式、地点、时间
开庭前几天,再一次核对传票,首先确定开庭方式。目前由于网络科技的发达,开庭方式中会存在着线上开庭的情况,故一定要核对好开庭方式。不要白跑了一趟法院,浪费了时间和精力。线上开庭,提前确认开庭平台、入庭方式,提前测试设备、网络,确保音视频正常。
第二,要核对开庭地点,较多法院会存在着法院本部和派出法庭,在开庭前几天,再一次的核对开庭地点,跑错法院是非常尴尬的事情。按照法律规定,原告未到庭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未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第三,核对开庭时间,合理规划行程路线,做到提前30分钟到达法庭。笔者的老师有个非常好的习惯,无论是开庭或乘坐高铁,基本上都会提前一个小时到达地点。
第四,收到传票后,就将传票上的开庭时间、地点在日历本、律师协会发送的日记本、手机的备忘录等现代便捷的工具上记载下来,提前三天进行通知。
第五,外地开庭,最好能够在开庭前几天,电话联系一下书记员,再次确认开庭时间和地点。避免去了法院,案件开庭时间临时改期了。笔者在近20年的工作中也是遇到过一次这样的情况,当时的心情是非常糟糕的。
二、开庭前,将各项申请办理妥当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院审理前准备的相关内容及程序,比如申请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申请司法鉴定,申请追加诉讼参与人等。这些申请建议在提交民事起诉状、答辩状及证据清单时一同提出,也可以在案件正式受理后举证期限内向法庭及时提出申请,并在开庭前几天与法官、书记员核实情况,进而提高审判效率。这些若不在庭前核实清楚,可能会导致多开几次庭(当然,也有裁判者的方式是,先开庭看看情况再决定是否准许调查取证或司法鉴定的)。
三、确定好出庭人员,手续准备妥当
当事人本人出庭应诉的,应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如丢失、忘记或者确实无法提供的,最好提前准备好电子证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识别和确认身份。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出庭,则应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委托他人参加诉讼的,应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信息、委托事项、代理权限以及授权事项范围。
需要证人出庭的,当事人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证人出庭申请书,且申请书上需写明证人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以及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性。若是本方证人,可以告知法庭由本方通知其出庭作证。
四、准备好证据原件,按照证据清单的顺序排列好
在开庭前三天或者更长的时间里,需要将证据清单中列出来的证据原件都整理好,准备好。并按照证据清单的顺序排列好,以便于裁判者及对方核实证据原件。
五、复习案件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为庭审做准备
开庭前,必须再次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和研习。作为原告,应对案件诉讼请求的合理性,所依据法律规范的合法性进行充分准备。比如,诉讼请求中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是否正确周全,比如诉讼请求数额是否计算准确,法律规范完备。建议在立案前就将诉讼请求数额计算方式列好,将案件适用的相关法律规范进行整理,收录在一个文件中,便于法庭中向法官进行陈述和表达。
作为被告,再次明确答辩意见,整理手中的证据和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同时确定是否要提起反诉。反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被告可以在开庭前提交反诉状,也可以在开庭时当庭提出,但必须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被告收到原告起诉材料后,在搜集证据、提交答辩状的过程中,有必要基于案情尽早决定是否提起反诉,以便开庭时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
将案件整个卷宗材料进行复习、复查,缺少的资料及时补充,多余的资料可以去掉。
六、准备好质证意见、发问提纲和辩论意见
如果提前拿到对方的证据,建议庭前写好质证意见。当庭质证不是不行,但有句老话说的话,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将对证据的质证意见整理打印出来或者形成电子文件,这样可以避免庭上天马行空的发表质证意见,也避免会漏掉一些观点。
发问是一门非常显示当事人或者律师专业水平的技术活,如果不会问,建议就不要问。如果提问,先拟写一个发问提纲,让对方若回答就是同意我方观点,或者让对方无法回答。
事先拟好辩论意见草稿,为法庭辩论提供最基础的辩论意见,庭审中根据对方的抗辩和裁判者归纳的争议焦点再进行调整。
七、提前确定好是否愿意调解以及调解方案
调解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处理方式,也是案件处理必经的环节。调解结案不仅可以快速有效化解纠纷,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诉累,达到三方(原被告和裁判者)都赢的效果。调解贯穿整个庭审过程,裁判者通常会在庭前或者庭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对于有调解意向的当事人,应在庭前充分考虑并准备好方案,不浪费法院主持下与对方面对面沟通协商的机会。建议当事人可以准备上中下三套调解方案,以免调解中没有底线思维进行调解。
若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接受调解,也可以请裁判者直接开庭审理并尽快作出判决。当然最好是把调解不成的责任归于对方当事人。
八、开庭前的诉讼材料、证件和工具准备
案件的诉讼材料必须庭前准备好,传票、起诉状、证据清单、证据(复印件和原件)、答辩状、质证意见、发问提纲、辩论意见、调解方案等一整套的诉讼材料庭前准备好,并将传票放到第一页。
当事人开庭前需要将身份证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等准备好,律师出庭的,需要准备律师证、授权委托书、事务所函等必要证件与函件。
庭前准备好笔和纸,便于将庭审中对于重要的部分,或者是裁判者让自己庭后提交的一些资料,可以及时记录下来。存放案件全部电子资料的笔记本也建议携带,开庭前一晚上充满电。U盘也可以带上(方便通过法院设备统一展示电子证据,现场调取保存对方的电子证据等作用),手机电脑的充电器充电宝等工具也要准备好。
九、庭审着装、礼仪和庭审流程方面的准备
庭审前,当事人在着装和礼仪方面也要做好准备工作,适当了解一下庭审流程。
1、着装整洁得体:当事人可以不穿正装,但避免拖鞋、背心、奇装异服,保持庄重得体。
2、遵守法庭礼仪:法官说话认真倾听,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发言前举手示意。
3、回答问题简洁精准:只答事实、答重点,不延伸、不猜测、不脑补。
4、态度端正、不卑不亢:不用卑微讨好,也不用傲慢抵触,依法依规表达自己的主张即可。
5、所有发言基于证据和法条:少讲主观情理、情绪委屈,多讲客观事实、书面证据、法律依据。
律师出庭,应当着正装,遵守法庭纪律和礼仪,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出庭前,需要告知委托人法庭流程,应答规范。建议以律师陈述或回答为主,当事人为辅(裁判者直接让当事人亲自陈述或回答的除外)。重要问题,需要和当事人反复演练。
十、庭审前的心态调整,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
伟人说过,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诉讼,类似于战争。作为当事人或律师,必须从战略上藐视甚至于无视对方,要有这个案件我合法在理战略定力。在战术上重视敌人,就是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要竭尽全力的将案件的每个方面都要想到和吃透,不仅仅要了解自己,更要了解对方。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诉讼活动不是过家家,要做好打硬仗打大仗的心理准备,抛弃对方一击即溃的天真想法。
邹高飞律师
2026年6月19日
邹高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