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数据公司与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实行保密工资报酬制度,沈某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个人薪资,否则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处罚直至解除合同。2019年6月,数据公司以沈某在职期间主动向第三方泄露个人薪资、严重违反相关约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沈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1604元。
代理过程与策略: 计金秀律师代理沈某后,从三个层面展开论证:其一,沈某向他人提及个人薪资的行为,尚不足以被认定为故意泄露,即便属于故意泄露,亦难以认定为“情节严重”;其二,数据公司在沈某行为发生近一年后才作出解除决定,明显过罚不当;其三,薪酬保密制度需具备内容合法、民主制定、告知公示三项要素才满足实体合法性前提,且违反制度的处理措施应与员工过错程度相匹配,应以行为“严重性”为评判标准,对情节显著轻微的行为应通过合理管理措施引导规范而非直接辞退。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计金秀律师代理意见,认定数据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判决支付沈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1604元。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价值: 本案明确了薪酬保密制度的合法性边界及用人单位以违反该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严格审查标准。计金秀律师通过论证过罚不当及情节显著轻微,成功为劳动者争取到违法解除赔偿金,对限制用人单位滥用薪酬保密条款侵害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计金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