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张某于 2023 年 4 月应聘某工贸公司,以居家模式线上从事网店客服工作,约定早晚班、底薪加提成,未签订劳动合同。2023 年 10 月,公司以”找到新员工”为由辞退张某。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赔偿金、加班费等。
代理过程与策略
本案难点在于居家办公模式下劳动关系的认定。办案思路应围绕”从属性”展开:公司虽未要求张某到岗坐班,但通过固定班次、考勤打卡、业绩考核、薪资发放规则对张某形成实质性支配,张某以公司发放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人身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律师应重点固定排班记录、考勤制度、考核标准、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进而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及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张某与公司之间 2023 年 4 月至 10 月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缺乏法定事由,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8563.91 元、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23452.24 元、补发提成工资及加班费等,劳动者诉求基本获得支持。
律师价值
本案是平台经济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的典型。律师的价值在于:突破”工作地点”表象,以”支配性劳动管理”为核心标准,为居家办公的劳动者成功确认劳动关系,使其获得二倍工资、赔偿金等法定保障,避免新就业形态成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真空地带”,对同类灵活用工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计金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