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魏某跟随张某在工地从事钢筋加工工作,操作弯曲机时不慎将右手食指轧伤,经鉴定构成相应误工、护理、营养期限。魏某起诉张某、某市政园林工程公司、某钢结构公司,主张赔偿。各方对责任主体及责任比例存在争议。
代理过程与策略
本案难点在于多方主体下责任主体的认定。办案思路应把握:其一,通过证人证言、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魏某系为张某提供劳务,张某作为接受劳务者负有管理责任;其二,魏某作为学徒工操作钢筋弯曲机,应由熟练工监督指导,张某未能合理安排工作,应承担主要责任;其三,魏某自身未尽审慎注意义务,亦存在一定过错,应按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律师应重点固定用工关系证据,明确责任主体,争取合理的责任比例划分。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魏某系为张某提供劳务,张某作为接受劳务者未合理安排工作、未尽管理责任,应承担主要责任;魏某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法院按 8:2 责任比例划分,判令张某赔偿魏某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共计 13879.64 元。
律师价值
本案体现了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律师的价值在于:在多方主体、法律关系交织的复杂情况下,通过证据固定厘清责任主体,为受伤农民工争取到合理赔偿,同时通过责任比例的合理划分,兼顾了公平原则,对农民工工地受害类案件的责任认定具有参考意义。
计金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