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蒋XX于2020年11月入职XXXX商务公司,月工资标准为5000元。公司拖欠蒋XX工资7100元,负责人张龙向蒋XX出具了欠条,并在工资表上盖章确认。蒋XX多次催要未果,委托计金秀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
代理过程与策略:
计金秀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证据收集与固定:指导蒋XX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公司出具的欠条、有公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的工资表等证据。
2.法律适用分析:计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主张公司应支付拖欠工资。同时,计律师注意到工资表上有公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对欠付金额有明确记载,证据充分。
3.庭审应对:庭审中,公司辩称欠条系在蒋XX胁迫下出具,但未提供证据。计律师指出,工资表上有公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对欠付金额有明确记载,依据相关案例的裁判规则,法院应予支持。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工资表上有公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对欠付金额有明确记载,判决公司支付蒋XX拖欠工资7100元。
律师价值:
计金秀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收集与法律适用,成功以工资表为据主张工资债权,为蒋XX快速、高效地争取到全部拖欠工资7100元。
计金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