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肖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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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件常见问题之解答一

作者:马肖萌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01次举报
2020-12-23

问:医疗纠纷案件中医院的过错能有多大,律师我们案件能胜诉吗?

答:这里的医疗纠纷案件是特指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其属于侵权案件。此类案件涉及医疗专业问题,针对医院过错的认定需要进行专门的医疗过错鉴定,通过过错鉴定最终明确医院诊疗过错责任。

现行司法解释将医院的诊疗过错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无责任。通过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意见中会明确医院诊疗行为存在的过错。

委托律师,律师可以协助患方家属解决下列问题:对于涉及死亡的,是否需要尸检来明确死亡原因;通过翻阅病历结合医学、法学专业背景来分析医院过错;代写陈述意见等,最终以专业知识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问:医疗纠纷案件,听说诉讼周期都很长,会不会一个案子诉讼三五年?

答: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其他民事案件诉讼至法院至取得一审判决,也有可能需要三到六个月之久。

医疗纠纷案件由于涉及医疗专业问题,需要进行鉴定,而鉴定时间是扣除在审理期间内的,所以案件周期会比较长,一般医疗纠纷案件涉及鉴定的,大致需要十个月至一年。

问:律师,我们可以自己委托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吗?

答:根据2017年12月14日起实施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人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其他当事人认可的,可予以采信。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人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依法当事人不认可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异议内容和理由。经审查,由证据足以证明异议成立的,对鉴定意见不予采信;异议不成立的,应予以采信。

简而言之,当事人自己委托的医疗过错鉴定存在两个问题,对方医院很难认可鉴定意见,另外,鉴定机构也不会受理。


马肖萌律师,执业证号:11301201811023039,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毕业于华北煤炭医学院医学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39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保险理赔、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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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0********39 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保险理赔、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