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铖律师
荆州余铖律师,荆州取保候审律师,死刑辩护律师纠纷,刑事辩护律师
17763080095
咨询时间:08:30-21:59 服务地区

监视居住后还会被逮捕吗

作者:余铖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5次举报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期满后怎么处理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余铖律师 已认证
  • 17763080095
  • 湖北刻度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4次 (优于85.9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5.3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7125分 (优于93.9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2篇 (优于96.25%的律师)

版权所有:余铖律师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8060 昨日访问量:7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