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起不算复杂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因承租人长期拖欠租赁费引发纠纷。原告自以为案件欠款事实比较清楚,未委托律师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案涉租赁合同签订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不一致,在庭审过程中引发争议,多名被告相互推诿。原告个人缺乏诉讼经验,无法找到突破方向,同时在庭审陈述时自认了一些对己方不利的已付款事实,导致案件陷入僵局,最终法院动员原告主动撤诉。吃一堑,长一智,原告撤诉后经朋友引见,找到本律师,委托本律师代理本案重新起诉。本律师认真研究了案件资料,明确了诉讼目标和思路,重新组织整理证据,做好充分准备后第二次提起诉讼。案经审理,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仅判决对方按结算单支付租金,还判决对方支付违约金6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唯一有点遗憾的是,由于原告在第一次起诉时自认了一些对己方不利的已付款事实,根据禁止反言原则,法院判决时相应扣减了部分原告自认的已付款。
通过本案足以看出委托律师代理参与诉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专业的事,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同一案件,委托律师与否,处理结果截然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