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作为购房业主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涉案商品房。后因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综合竣工验收证明,导致涉案商品房迟迟无法完成交房。当事人依法委托律师起诉维权,诉请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向业主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开发商不服以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上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效维护了购房业主的合法权利。
发布者:朱贤斌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20日 48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作为购房业主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涉案商品房。后因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综合竣工验收证明,导致涉案商品房迟迟无法完成交房。当事人依法委托律师起诉维权,诉请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向业主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开发商不服以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上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效维护了购房业主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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