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人吕某申请变更监护人一案,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8日立案后进行了审理。该律师为申请人吕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吕某称,王某与吕某曾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3年4月29日育有一子吕某。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请求撤销王某为吕某的监护人,指定申请人为吕某的监护人。本案中,王某对吕某山要求作为吕某熙的监护人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如下:吕某熙的监护人变更为吕某山。
律师点评:本案事关孩子的上学问题,从提交立案申请到拿到判决书只用了一周的时间,韩律师在里面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法院也很人性化,几方努力,终于达成了最好的效果。
韩意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