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慧律师
王明慧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9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重庆-渝北区专职律师执业8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继承案件法院判决分割比例后如何执行?

发布者:王明慧律师 时间:2018年05月31日 239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简介

    A、B 是再婚家庭,A再婚前有两名孩子C、D,B无子女,A、B婚后未生育儿女。A于2017年初去世,A名下银行存款60万、证券资金10万,无遗嘱。B、C、D三人对遗产分割未达成一致意见,矛盾较激烈,C、D申请银行冻结存款。2017年中,B诉讼要求分割遗产,2017年末,法院审理因A名下财产为AB夫妻共有财产,一半属于A的遗产进行分割,法院判决B分得遗产的三分之一,即A名下财产有三分之二归B所有。

    法院判决后,B首先拿着判决书、生效证明向银行和证券要求直接拨款,但银行和证券均要求全部继承人共同前往银行或证券解冻后分割,但BCD三人因矛盾激化已无面谈可能。无奈之下B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以判决书无给付内容为由导致执行不能。现B的权利如何救济?

二、律师点评

    因本案遗产被第三方(银行或证券)持有,法院判决书未明确银行或证券向B支付金钱,故法院不能强制将登记在A名下财产直接扣划到法院账户进行分割。依据目前法院处理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的规定,B应当另案起诉银行、证券要求向B支付属于B的财产。

三、律师建议

继承案件较其他案件的特殊性就在于,法院只能针对继承人范围进行对继承财产的分割,而不能将遗产占有人,如银行、证券列入本案,因为案由不同,不能在一个案件中处理,也不能在继承纠纷起诉之时一并起诉银行和证券要求占有返还,因为继承份额不确定导致返还金额不确定。故继承人只能在继承案件判决生效后另案起诉第三方占有返还。

王明慧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2015年起从事律师行业,专业承办婚姻、合同、债权债务、刑辩、医疗纠纷等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北区
  • 执业单位: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6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