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兆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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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对通过AI工具自动生成的图片是否享有著作权?

作者:覃兆江律师时间:2026年03月2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7次举报
2026-03-27

问:我是珠海的李先生,我向AI工具发出简单的任务指令,然后自动生成了一些风景图片,后来我依法取得了著作权证书。近期我发现有企业在对外宣传时未经我同意擅自使用了有关风景图片,我要求对方删除或者支付费用但企业以我没有著作权为由拒绝了。请问我对这些生成的图片享有著作权吗

答:经查阅你提供的资料结合你的陈述,我们认为:

1、著作权保护的核心是“独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三条、第十一条,受《著作权法》现行有效保护的作品必须是“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你作为“作者”或“权利人”的身份认定,也需基于你对作品的创作有实质性贡献。

2、AI生成图片的著作权认定标准:当前司法实践对AI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权利归属的判断,核心在于使用者是否投入了足以体现其个性化表达的智力劳动。如果仅输入简单、通用的指令,由AI自动完成全部创作,则生成物因缺乏“人的独创性”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而你向我们也表示:仅向AI软件输入简单指令,AI基于其算法和训练数据生成作品,图片内容完全由AI自动生成,未对生成结果进行修改调整,没有付出与传统创作图片相称的智力性劳动

3、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证明力有限:你取得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七条,可作为证明权利的初步证据。但在诉讼中,对方可以提出相反证据进行反驳。在AI生成场景下,法院会重点审查创作过程,若证实缺乏人的智力创作,登记证书的证明力将被推翻,尽管原告有版权证,法院仍认定不构成作品。

   综上,你对自动生成图片不享有著作权。

若有进一步的问题,请到律所当面咨询。

覃兆江,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律师【教育背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主要业务领域】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19********60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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