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兆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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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故意提供假的劳动合同企图规避劳动法怎么办?

作者:覃兆江律师时间:2026年01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7次举报
2026-01-23

问:我是广州某互联网公司的中层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到2025年7月31日止,因我跟该公司连续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来我打算期满时跟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万万没想到公司为了优化我,竟然在6月底拿出一份假的劳动合同说当时仅跟我签过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就到2025年7月31日止,所以他们不跟我续约是合法的,不需要支付违法解约赔偿金,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答:你提供的劳动合同等文件已阅,虽然公司有为你按期缴纳社保,但由于你在每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拿一份原件留底备查,且公司没有在劳动合同骑缝处加盖盖公司公章,劳动者没有在每页下方空白处签名防伪、也无在骑缝处签名防伪,你仅在合同最后一页签名,导致公司有可能将最后一页(真实签名页)与前面伪造的合同页混合起来,从而制造出一份对你不利的假合同。根据你关于公司更名、地址矛盾等情况看,我们认为公司造假可能性很大。故以后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时要提高警惕,记得保留书证物证保护自己。目前你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公司的那份劳动合同是假合同,否则即便你申请劳动仲裁,败诉的法律风险也很大。

若有进一步咨询,可带齐资料到律所面谈。

覃兆江,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律师【教育背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主要业务领域】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19********60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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