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范先生,一个中年油腻男,没事喜欢几个兄弟外加一些各行各业朋友组了一个聊天群,方便约时间聚在一起喝酒、聚餐、打牌闲聊等打发一下时间。有时候聊的开心了,有的朋友就会发一些有点擦边的、带点颜色的图片、视频到群里面。我们也没有太在意,但据说2026年开始实施的治安处罚法中有关于通过手机传播淫秽信息就要处罚的规定,不是是否真的,这样做会违法被处理吗?
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信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你担心的是有关行为是否构成“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信工具传播淫秽信息”,对此我们认为:
1、即将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完全没有“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的新增内容。
2、“不雅”、“擦边”、“带颜色”等是一种主观表述,它不一定是“淫秽”,而“淫秽”需要经过司法认定,有明确的法律定性,内涵和外延也相对清晰。
3、发给亲朋好友或者夫妻间的“点对点”传播,是否具有可罚性,在司法界、理论界有争议,有的专家认为:按照原来的规定,其实也要进行处罚,因为法条的对比并不涉及应用场景。但其实这种传播行为如果没人举报,也就没有纳入到治安管理的视线之内;如果有人举报,那么就会根据发送的数量、具体的情节,来看是否是属于比较严重的情况,再给予行政处罚处理。但我们对此持反对态度,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与我国刑法相互衔接的,主要处罚那些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而点对点传播若没有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如传播数量广造成不良影响、向未成年人传播等严重情节,就不应进行处罚,公法不得随意扩大解释适用范围而进入私人领域。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覃兆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