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兆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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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监狱服刑人员离婚,若对方也同意可否协议办理离婚手续?若必须起诉离婚,必须到其服刑所在地法院起诉吗

作者:覃兆江律师时间:2025年10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8次举报
2025-10-24

问:我是宋女士,我丈夫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现在监狱服刑。我已跟他没有感情,他也不想拖累我同意离,这样可否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若必须诉讼离婚,请问必须到他服刑所在地法院起诉吗

答: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额,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故若一方在劳动改造服刑当中,已丧失行动自由,则无法完成协议离婚手续。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二十三条现行有效第(四)项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因此,你作为原告起诉的,可在你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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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兆江,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律师【教育背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主要业务领域】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19********60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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