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做建筑工程生意的高先生,三年疫情前的生意好的时候手上有些闲钱,就曾出借给一些朋友周转一下。疫情期间生意不高难收款,一直延续到2023年还没有明显好转。手头资金较为紧张,而借钱的朋友有的明明有钱有车有房也不还,我很气就想起诉,但担心他转移资产跑路。现在我知道他老婆名下有几套房产因楼市不景气还没出手,我就想诉讼是查封。但借条是朋友写的,他老板没签名,而房产登记在借款人老婆名下,没有登记在借款人名下,而我有他们的结婚证复印件,能证明他俩是夫妻关系,请问我可以将借款人配偶名下房产查封吗?
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第二十九条: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本规定。若你能证明该借款人的婚姻关系、能证明该案外人是其老婆,可依法申请对借款人配偶名下财产查封。当然,其配偶或许会提出财产保全异议或案外人执行异议,故能否最终将该房产全部价值抵债你的债务,还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若有进一步咨询,可带齐资料到律所面谈。
上述意见供你参考。
覃兆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