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孙先生,是位自由职业者。我于2021年9月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买了一台新能源汽车,有关汽车消费金融贷款合同里面有一条约定,若逾期付款,车企有权远程关闭电池应用的功能,则俗称的远程断电,直至贷款人支付欠费及违约金。因新冠肺炎疫情,我经济压力很大,即便2023年全面放开了,业务还没好起来。今年有两期款还未支付,但我已经致电车企希望能延期支付。但车企拒绝了,而且未经我同意就远程断电,导致我从今年4月至今无法正常使用车辆。请问新能源汽车企业能不经消费者同意,远程关闭电池应用吗?
答:首先,我国工信部有明文规定车企不得采取远程断电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
其次,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新能源车企的格式合同中的该项合同条款若实施,实质是运用私力救济权剥夺消费者使用车辆的权利,是车企在滥用私力救济权,故该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最后,建议你积极与车企协商,同时可致电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求帮助。若仍无法协商解决,因车企的侵权行为造成你的经济损失的,可依法起诉维权。
若有进一步咨询,可带齐资料到律所面谈。
上述意见供你参考。
覃兆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