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某民企(上市公司)法务,我司与某企业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该企业起诉我司,一审法院判决我司败诉。我司老板(董事长)认为一审判决不公,他想不上诉并决心收集如新证据、原审违反法律程序原审法官贪污受贿枉法裁判的证据,然后再申请再审,把官司打到底。因有关诉讼案标的巨大,依照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披露规则,要进行披露。而败诉消息一旦公开披露,有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股价造成影响。为此,我们要专门召开董事会讨论此事。请问,若我司真的不上诉,能在二审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吗?
答:贵司的法律问题涉及到不上诉的当事人行使再审申请权是否有限制的问题。对此问题,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未明文规定限制无正当理由不上诉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诉讼权利,但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这是我国民事诉讼基本制度,当事人若认为一审裁判错误,应当提起上诉,积极行使上诉权。而再审程序是特别救济程序,若无上诉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上诉,一般不应在给予特殊救济机会,否则将变相鼓励不诚信诉讼当事人滥用再审程序,故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该再审申请。受理后发现存在该情况的,会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鉴于贵司尚未掌握新证据,也未有充分证据证明原审法官存在贪污受贿、枉法裁判情形。故若不上诉而等二审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极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正当理由不上诉,故该诉讼策略充满不确定性和巨大的法律风险,我们不建议贵司为此冒险。
若有进一步法律咨询,请带齐资料到律所面谈。
覃兆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