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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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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婚姻面临考验: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强调夫妻相互陪伴的重要性”

发布者:张玲玲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27日 16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原告(化名)与被告(化名)于1983年4月23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共同生活了四十余年,但近年来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导致感情逐渐疏远。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结婚已逾四十年,感情基础较为深厚。尽管近年来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但并未达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程度。双方均已步入晚年,更加需要相互陪伴和照顾。因此,法院判决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办案过程

  1. 立案与审理:原告于2024年7月9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2. 证据提交与质证:双方当事人提交了身份证明、结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等证据,并进行了质证。

  3. 庭审调查:法院对双方的婚姻状况、感情基础、矛盾原因等进行了详细调查。

  4. 调解与判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决不准予离婚。

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离婚纠纷案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婚姻基础、感情状况以及生活实际。尽管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但并未达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程度,且双方均已步入晚年,更加需要相互陪伴和照顾。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体现了对婚姻关系的尊重和维护,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应充分考虑双方的婚姻基础、感情状况以及生活实际,综合判断是否达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程度。同时,法院也应积极进行调解,尽可能化解双方的矛盾,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张玲玲,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毕业,盈科成都银行与互联网金融法律部执行主任,四川省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45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