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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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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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者:杨玉辉律师 时间:2022年05月10日 26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被告苏**在原告赵**处借款181080元。有被告苏**为原告赵**出具的借条及当事人陈述内容予以证实,被告苏**应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赵**主张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不超出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苏**未答辩、未举证、未到庭参加诉讼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负。


判决如下:

  一、被告苏**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赵**借款本金181080元;

  二、驳回原告赵**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公告费400元,由原告赵**负担378元,由被告苏**负担4322元。

内蒙古巨鼎(科左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通辽市十佳律师,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本科。在庭审辩护中能够辨法析理,语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通辽
  • 执业单位:内蒙古巨鼎(科左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520********8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