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举行婚礼了男方却说要分手,
怀孕流产后居然还被要求退彩礼,
最近一连串不可思议的事情让小燕(化名)感觉自己的人生遭到了暴击。
01
小燕是在外地打工的时候认识小为(化名)的,两个人是同乡,经常一起约着吃饭唱歌,慢慢便有了感情。刚交往不到半年,小燕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把两个人愁坏了。本是想趁年轻在外面先好好打几年工,多存点钱,谁也没想要这么早便结婚。
没了主意的两人告知了双方家长,都是同乡,又已经怀孕,男方父母想快点抱孙,女方父母又担心自家女儿的身体和名声,两家父母一合计,那干脆就结婚把孩子生下来吧。
既然要结婚,那按照农村的习俗,典礼仪式可不能少,彩礼也得要。担心小燕怀孕被婆家拿捏,小燕妈妈跟亲家提了要求:“孩子要结婚,该有的也都得有,让俩孩子风风光光地把婚结了,我们做父母的才放心。小燕现在怀孕了,更是件大喜事,彩礼我看就给20万吧。”
亲家一开口,让小为一家有点为难,毕竟也不是有钱人家,结婚处处要花钱。小为跟小燕商量来商量去,最终敲定了10万元彩礼。小为通过银行转账给了小燕10万元,热热闹闹地办了喜酒。
02
不过可惜的是,仪式过后,小燕开开心心去产检,却发现孩子发育出现了问题。面对这个小生命,小燕和小为从惊慌失措到结婚准备当新手爸妈,却又突然戛然而止,他们很心痛,却又无可奈何,只好在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孩子没了,两人重新出去打工。真正生活在一起,当初的激情褪去,矛盾变得多了起来,小燕也开始怀疑当时因为孩子仓促办婚礼是不是错误的选择。
而小为家也不顺利,小为的父亲突然生重病去世了,治病期间花了不少钱,家庭条件不如之前了。
小燕一看,更加没有安全感了。当初结婚只给了10万元彩礼,没有买房买车,现在两人感情不稳,小为父亲治病又花了钱,房子车子的问题到底什么时候解决?
“小为,我们婚礼都办了一年了,是不是可以买房买车了?”
“再等等呗,我们再攒攒钱。”
“你们家凑点,先出个首付,以后我们慢慢还贷嘛。”
小为听出了小燕的意思,沉下了脸:“你想买房买车,我可以理解,但是家里的情况你应该很清楚,父亲刚去世,我和母亲都很伤心,家底也掏得都差不多了,你就非得现在逼着我家出买房子车子的首付?你要是不想过,那就别过了,分手吧。”
小为伤了心,认为小燕落井下石,坚决和小燕分了手。不仅如此,想起当初给的10万元彩礼,更是生气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小燕返还全部彩礼10万元。
03
庭审中,原告小为认为,被告小燕借婚姻之际索要彩礼,现双方已无法结婚,被告应返还全部彩礼。
被告小燕辩称,是因原告家庭变故导致二人分手。双方存在1年的共同生活开销,且二人在交往期间女方做过流产手术,需要精神赔偿。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以结婚为目的给付被告彩礼款,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原告请求返还彩礼款符合法律规定,在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存在共同花销,应当予以扣除后适当返还彩礼款。
女方主张的双方同居期间怀孕做流产造成身体伤害,要求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综合以上因素,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款6万元。
婚嫁本是一桩美事,但提及彩礼时总会显露出一种沉重的味道。将婚姻幸福寄托在彩礼上,无疑是对婚姻关系的物化和矮化,甚至是为婚姻解体后反目成仇埋下伏笔。涉及彩礼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合法保障自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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