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之间相互照顾本是一件充满温情的事,却又为什么发展到了对薄公堂的地步呢?
丈夫瞒着妻子向侄子转账20万元,这样的行为有效吗?
2016年,李先生的弟弟因病去世,留下一个尚在读中学的儿子小李。李先生向来看重血脉亲情,发生这样的事情更是无比心疼侄子,多年以来一直极尽所能地照顾侄子小李,只要侄子有需要,那就说一不二,不仅资助留学,还在小李回国后帮忙介绍工作。
小李一路顺利,也有了好工作,李先生松了口气,觉得自己也算完成任务了,对得起过世的弟弟了。可是小李却不让人省心,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见侄子心性未定,李先生很是操心,常常劝导小李,话说得多了,有时候不免发生些争执,伯侄观念差异很大,小李也表现得越来越不耐烦,二人关系渐渐疏远,李先生更是伤了心。
2022年,小李以自己筹备结婚为由,向李先生索要钱款,李先生起初并未答应,然而小李却不依不饶。想到侄子结婚成家,自己过世的弟弟也能安息了,李先生最终还是分三次向小李转账20万元。
不料,小李拿了20万仍不满足,甚至采取贴字条、喷涂油漆、寄送迷信物品等极端方式骚扰李先生,继续索要75万元。被自己的侄子这样恩将仇报,李先生实在忍无可忍,干脆报了警。
报警之后,李先生偷偷给侄子转账20万元事情也被妻子刘女士知道了,她质问李先生:“这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凭什么在我毫不知情且没有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处置呢?我不同意!”
对于这事,李先生也很无奈,解释说自己是不堪侄子小李骚扰,又不想引发家庭矛盾,才瞒着妻子向侄子小李赠与了钱款。
刘女士知道这些年丈夫对侄子一直都在尽心尽力照顾侄子,对待自己孩子也不过如此,虽有微词,但也并没有撕破脸。不过这次丈夫竟瞒着她偷偷给侄子转了这么多钱,而且侄子不仅不感恩,还逼迫再要75万,刘女士是真的生气了,将李先生和小李诉至法院。她认为,李先生未经其允许,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构成对夫妻共有财产的侵犯,赠与行为应无效。
经查,小李父亲患病时,李先生曾多方奔走,联系医院、购买药品,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小李父亲去世后,李先生对待小李也是尽心竭力,在经济方面给予了小李诸多帮助,在小李留学期间,部分学费由李先生承担。根据在案证据显示,小李在收到李先生20万元转账的两周后,即再次向其索要75万元,并通过极端方式持续对李先生及其家人进行骚扰,对其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此外,小李近年来也曾向其余亲属索要钱财。
审理中,法官详细了解了相关事实。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现刘女士及李先生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未作特别约定,相关财产应为双方共同所有。在并无证据证明刘女士此前知晓的情况下,李先生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元赠与他人,损害刘女士合法权益,该赠与合同无效。
不过,刘女士及李先生也都表示,出于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以及双方之间的血缘关系的考虑,愿意支付10万元为小李结婚所用,该真实意思表示于法不悖,法院予以准许。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赠与小李20万元的赠与合同无效,小李应返还刘女士10万元。
在家庭实务处理中,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处理权是核心要求之一。夫妻一方的单方赠与行为有损配偶方的利益,做重要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不仅如此,在家庭生活中保持感恩之心,维护家庭文明和谐,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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