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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才发现丈夫偷偷将3套房子全给了前妻儿子,能要回来吗?

作者:蒋爱兵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356次举报


NO.1

NUMBER ONE



离婚时才发现丈夫偷偷将3套房子全给了前妻儿子,能要回来吗?

李女士与其丈夫吴先生结婚十年,期间李女士一直作为家庭主妇照顾着整个家庭的生活起居。吴先生是做生意的,每月给李女士8000块的家用。对于吴先生的其它财产情况,李女士并不知情。吴先生对李女士总是不闻不问,两人感情冷淡。去年底,李女士提出离婚。吴先生不同意,并用甜言蜜语让李女士回心转意。李女士撤回离婚之后,吴先生对李女士的态度还是老样子。今年3月,李女士再次提出离婚,之后才知道,吴先生原来名下有三套房,全都转移给了和前妻生的儿子。

她想咨询,吴先生把房子转给儿子的行为有效吗?那三套房她可以要回来吗?


律师答疑

如果这三套房不是吴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的话,该转让行为无效。民法典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吴先生未经李女士同意将重大资产赠与前任子女的行为侵害了李女士的财产权,其擅自赠与房屋的行为应属无效。

吴先生与前妻的儿子明确知道父亲已经再婚的事实,也就明确知道该三套房产是属于其父亲与继母的共同财产。因此其不算善意第三人,不能善意取得该三套房产。

作为全职妈妈,离婚时必须牢记以下5点:

1.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男方紧急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2.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4.可以要求经济帮助。离婚时女方如果生活困难,可以向男方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5.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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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TWO



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孩子,一方反悔了怎么办?

小曾的父母刘女士和曾先生1995年登记结婚,2004年两人的女儿小曾出生。2016年,两人因为感情不和,最终选择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处房产共同赠与当时12岁的小曾,并在小曾十八岁生日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可是等到2022年,小曾年满18周岁时,想将这套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时,却遇上了波折。母亲刘女士同意过户,但父亲曾先生却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不愿配合将房屋过户给小曾。

父亲曾先生表示,2019年他检查出心脏病,现在每天需要依靠药物维持。因此,曾先生希望留下涉讼房屋看病养老使用,要求撤销赠与。小曾想咨询,他父亲可以撤销赠与吗?


律师答疑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如果一方不能举证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情形,不可撤销。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达成的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男女双方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视为一种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赠与,在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前提下,基于诚信原则,也不能允许任意撤销赠与,防止恶意利用赠与的撤销达到既离婚又占有财产的目的。

第二,如果当事人达成的赠与条款经过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制作成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一旦生效,即赋予了和判决书同等的强制效力,其效力应该同于或高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必须履行,不可撤销。



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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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THREE



未婚生子后父母不管,外婆独自带孙可以向谁要抚养费?

陈女士今年63岁。她的女儿小廖和前男友小方6年前生了下了一个儿子。当时两人并没有结婚。孩子才一岁的时候,两人就吵架分手了,可是谁都不愿意带孩子。陈女士作为外婆心疼自己的外孙,于是自己抚养起了小外孙。6年来,孩子的亲生父母从来没有给过抚养费,男方小方成家后还有了自己的孩子。陈女士说,她现在年纪大了,而且身体也不好,退休工资也不多,小孩子虽然是非婚生子,但是她也要为他争取一点权益,为未来做准备。陈女士想问,现在她可以向谁索要抚养费,应该怎么做?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在未成年孙子女的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不负抚养义务。陈女士作为外婆代为抚养未成年外孙女产生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支出,有权向孩子的父母主张返还。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管父母是否结婚,小孩是否是婚生子女,都不能免除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进行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孩子父母生而不养的行为,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对于孩子今后的抚养问题,陈女士可以尝试向民政部门求助,和孩子父母调解解决。如若不成,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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