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平衡好两个相互冲突的价值:一是多数业主的公共利益,二是少数一楼业主的个体合法权益。加装电梯确实是惠及多数高层住户的公共利益,法律通过多数决规则降低了推进门槛,避免了"一票否决"导致的民生工程无法落地。但多数决绝对不是"多数人的暴政",不能以多数人的利益为借口,肆意侵害少数人的合法权益。一楼住户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同样享有采光、通风、安宁居住、房屋价值不受不合理贬损的法定权利,这些权利不会因为是少数派就不受法律保护。
司法实践的基本裁判思路也非常清晰:既不支持一楼住户的"一票否决权",也不支持高层业主不顾一楼权益的"强制加装"。如果表决程序合法,加装设计也没有对一楼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一楼单纯以"我不用电梯"为由反对,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如果加装电梯确实会对一楼的采光、通风造成严重遮挡,或者产生持续的噪声污染,或者显著降低房屋价值,又没有给出合理的补偿方案,一楼的反对同样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