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河北省目前按上述月数计算。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至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支付(若难以安排工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支付方补足差额。
以上标准为河北省现行规定,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实际情况及当地最新政策确定。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