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民事诉讼是对方的法定权利,但你绝不会因为拒绝不合理的高额赔偿,就承担更重的赔偿责任,反而诉讼是解决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最公平、最规范的渠道,法院最终判决的赔偿金额,绝大多数情况下会远低于对方索要的高额赔偿。
关于诉讼费的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这里的 “败诉”,仅指法院支持了对方的合理诉求部分,对于对方超出法定标准、无证据支撑的不合理诉求,对应的诉讼费用,法院会直接判决由对方自行承担,你仅需承担合理赔偿部分对应的诉讼费,不会因对方漫天要价承担额外的诉讼成本。关于律师费的承担,我国民事诉讼实行 “谁聘请、谁付费” 的基本原则,交通事故案件中,除非双方提前有明确约定,否则绝大多数地区的法院,都不支持由侵权人承担对方的律师费。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