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通过转让股权获得的所有经济利益,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甚至因违约获得的赔偿金、补偿款等,都需要一并计入。
实践中,有人为了少交税,会签订“阴阳合同”,表面做低交易价格,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但税务机关仍可通过一定方式进行监管,例如通过查阅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等资料,分析其净资产状况或资产构成,对明显偏低的股权转让收入进行重新核定。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13条,对于继承或特定近亲属之间转让股权,以及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目标公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等合理情形下,导致明显偏低的股权转让收入,税务机关一般不会干预转让价格。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