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只要盗窃室友的财物价值达到了当地规定的 "数额较大" 的标准,就构成了盗窃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使盗窃数额没有达到 "数额较大" 的标准,但如果是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的,也同样构成盗窃罪。即使盗窃行为没有构成犯罪,也会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