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需遵循“自检→申请→组织→验收→备案”5个关键步骤。
1. 施工单位自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核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出具工程竣工报告;
2. 提交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委托监理的工程需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建设单位核查资料齐全后,组建验收组(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 现场验收核查:验收组听取各方汇报、审阅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形成验收意见;
5. 出具报告并备案:验收合格的,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后重新验收;最后建设单位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
张国贵律师
